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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租赁北景区职工公寓的公告

 

为深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 相关要求,有效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切实盘活存量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将名下北景区职工公寓部分房源对外长期租赁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与监督。

一、租赁标的基本信息

本次租赁房源为长白山集团合法拥有产权的北景区职工公寓,具体坐落于北景区老山门内,租赁范围为该公寓第2、3、4层,共计36个房间。该公寓房屋原值535.07万元,当前净值298.70万元,房屋结构完好,具备正常使用条件,可满足居住、办公等合理使用需求(具体房屋现状可现场勘察)。

二、租赁相关要求

(一)租赁期限:本次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,具体租赁年限可由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协商确定,租赁期满后可按相关规定协商续租事宜。

(二)租金标准:本次租赁按单个房间核算租金,每个房间年租金标准为1000元(大写:人民币壹仟元整),租金按年支付,具体支付方式、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。

(三)相关权责:本次租赁长白山集团仅收取约定租金,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。租赁期间,该公寓36个房间的日常水电费用、取暖费用、维修维护费用(含房屋主体及室内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、损坏维修等)均由承租方全权负责,承租方需严格按照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源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、用途,不得转租、转借,否则长白山集团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(一)本次租赁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欢迎符合租赁条件、有租赁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、洽谈。

(二)咨询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30-16:30

(三)咨询地点: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(四)联系电话:15043377727
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长白山集团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2026年3月16日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    来  源:财务管理部

    初  审:纪义龙、周国伟

    复  审:曹  阳、刘晓薇 

    终  审:刘  洋

发表于:2026-03-16 1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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